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18
2.公司名稱: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
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。
6.因應措施:不適用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5,476,333元及員工酬勞新台幣
    12,778,110元,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。
(2)以上決議數與110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