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實發生日:111/03/18 2.公司名稱: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 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 5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 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。 6.因應措施:不適用 7.其他應敘明事項: (1)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董事酬勞新台幣5,476,333元及員工酬勞新台幣 12,778,110元,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。 (2)以上決議數與110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