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事實發生日:110/03/25

2.公司名稱:久禾光電股份有限公司
3.與公司關係(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):本公司
4.相互持股比例:不適用
5.發生緣由: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
第1050001900號函規定辦理。
6.因應措施:不適用
7.其他應敘明事項:
(1)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分派董監酬勞新台幣4,267,536元及員工酬勞新台幣
    9,957,585元,上述金額全數以現金發放。
(2)以上決議數與109年度認列費用估列金額無差異。